工伤保险条例试用期,试用期 工伤保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试用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试用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转正后工伤待遇标准?
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伤待遇标准是一样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张三即属于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而且张三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相关情形,故应认定张三系因工负伤。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公司没有与张三签订劳动合同,也属违法行为,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更是于法无据。由此可见,职工的工伤待遇应从劳动关系形成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只缴纳工伤保险有法律风险吗?
按《社会保险法》,缴纳五险一金是国家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给职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种保险,缺一不可。
只买工伤险,节省了 社保其他四险的成本,员工出工伤,由工伤统筹基金部分支出。但是如果为了节省社保成本,冒着风险去违法,实在没必要。只给员工买工伤险,不买其他四险,如果社保局核查,若企业给员工买的险种不齐,企业会面临巨额罚款!若员工知道公司未给其买齐险种,可以向人力社保部门投诉,讨要属于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按照相关规定,在离职后一年内,劳动者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请进行裁决,只要出具在企业工作以及工作时限的相关证据即可;对于无良用人单位,则必须缴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所有保险费用。《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如用人单位逾期未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可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申请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划拨。员工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可免费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试用期内发生工伤怎么办?
先就医,一切已医治为开头,后面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如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等,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可以鉴定伤势严重进行索赔。如果公司不处理,可以到劳动局走程序。
试用期间发生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试用期工伤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试用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试用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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