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请是否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申请是否再就业申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申请是否再就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申请是否再就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新就业失业金是自动停的吗?
下岗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后,其失业期间领取的失业金应从再就业的当月起停发。
因为失业金是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既然已经实现了再就业,有了工资收入,生活有了保障,所以失业金应该停发。
就业后失业金会自动停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遇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工作等情况,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不满1年再次失业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可继续申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领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后还未就业?
失业补助金领完6个月之后不未就业是不能再继续领取的,但是如果领完之后再进行就业且失业,满足领取条件还可以再次申请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为什么我重新就业了还发失业金?
答:再就业不能领取失业金。
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已经找到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关于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问题的处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在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过失业保险的对再就业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
领了失业险对再就业没有影响。失业人员领完或正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在失业科领取一式两份的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审批表,需新单位盖章后,由本人携带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提取个人档案,交至新单位。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领过失业保险不会对就业有影响
从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待遇标准和作用来看。领取失业金不可能影响职工就业问题,而且失业保险基金会通过促进就业的作用,帮助职工就业。
失业保险是独立的,所发放的待遇都是失业保险基金通过个人和企业缴费以及国家补贴筹集,跟其他社会保险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申请是否再就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申请是否再就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68971.html发布于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