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疫情期间失业保险金,上海市疫情期间失业保险金怎么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市疫情期间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上海市疫情期间失业保险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地户口上海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在上海就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需要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可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并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即可在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如需办理转移手续,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本市就近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上海失业保险金春节会提前发放吗?
是的,上海失业保险金在春节期间会提前发放。
为了让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和相关用人单位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1月10日起提前发放1月失业保险待遇补贴及各类就业培训补贴。具体来说,原定于1月15日、25日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协保人员就业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拓围)等待遇补贴,提前至1月10日发放;原定于春节前发放的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一次性补助,提前至1月10日发放到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咨询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获取准确信息。
上海市青浦区失业金领取标准?
一、领取条件
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指患病住院)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生活确有特殊困难(指患病住院)而短期内难以就业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2021上海失业金领取标准?
从2020年7月1日起,本市2020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加80元。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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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为13-14个月的,每月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也就是1416元;
3.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第13-24个月领取标准的80%,也就是1133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市疫情期间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市疫情期间失业保险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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