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付工伤保险条例,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伤残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伤残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4级工伤人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了,单位破产不再缴纳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谢邀!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企业继续支付医疗保险至办理退休。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基数是工伤前的月工资。(3500 x 21 =73500)2、伤残津贴,月工资75% (3500 x 75% = 262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支付,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月工资基数同上)3、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按程度领取生活护理费30%-5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知你所在地,没法提供。)以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地方另有规定和标准的,一并考虑,综合认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交了工伤保险才可以有伤残赔偿金么?
交了工伤保险才可以有伤残赔偿金
用人单位为未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受伤的,如果是属于在工作的时间内受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的,等病情稳定以后,在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工程一切险包括职工工伤伤残赔付吗?
不包含。
建筑工程一切险不包含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的。建筑工程一切险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的伤害需要单独购买意外伤害险。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不包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这里的第三者不包括施工人员。因为在建工险的责任免除中明确列明以下一项: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佣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_a***_]。也就是说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是属于免除责任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伤残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伤残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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