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伤保险暂行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南工伤保险暂行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河南工伤保险暂行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9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付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996年板工伤保险条例?
按照规定,职工于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当时已经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为工伤,但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不再补办工伤认定手续,《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应继续按原规定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鉴定。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工伤,于2004年1月1日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撤销、破产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有关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撤销、破产的规定执行。
2021年河南工伤停职留薪期限?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应当提前15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需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按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不需要延长的,停工留薪期终止。
工伤保险对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
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
若职工认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届时可以向工会组织申请调解。河南省人社厅公布《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根据新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时限通常最多可享12个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
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
根据工伤职工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的不同,停工留薪时限从1个月到12个月不等。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否则,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其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尚未有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南工伤保险暂行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河南工伤保险暂行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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