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未按时,失业保险金未按时发放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未按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未按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保险没有按时发放怎么办?
回答,失业保险没有按时发放可以补发,失业金申领成功后如果没有按时发放,就要找原因可能是银行卡号错误,就在进入领取失业金模块修改银行***,当月修改成功后次月一起补发。
失业保险三个月没有按时签到怎样补救?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将领不到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如有特殊原因未签到,可向当地劳保所打报告,经劳保所调查情况属实后,劳动部门将补发失业保险金。详情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个月未签到的,如果无正当理由,1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领取手续的,停发当月失业金等待遇,当月计入未领取的待遇月数,待发生停止情形或领取期限结束时结转;发生停止情形的,其累计的尚未领取的待遇月数结转,与下次失业时核定的失业金期限合并计算。
除非有正当理由,才能补发相应月数的失业金等待遇。
符合条例规定的正当理由情形(包括失业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在怀孕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子女未满一周岁等情形。),可以办理免求职手续,但应每月完成签到。
本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其亲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人员本人***及相关村料,到原申领失业待遇的区社保局或办事处办理代签收手续。
拖欠工资自动离职,失业金如何领取?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果你符合这些条件,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未按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未按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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