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新的工伤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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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新的工伤保险法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鉴定后超过一年...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鉴定后超过一年还能赔偿吗?
  2. 原单位一直给交工伤保险,在现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原单位的工伤保险能用吗?
  3. 98年以前有工伤赔偿吗?
  4. 十年前工伤十级现在离职还能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金吗和工伤就业金吗?

工伤鉴定后超过一年还能赔偿吗?

如果前期没有得到赔偿是可以***的。工伤鉴定肯定会有处理结果的,如果没有得到工伤以后没有得到处理结果和赔偿,可以以诉讼程序来***,但是前期得到了赔偿后期再要求赔偿可能是无***常***的。

工伤超过一年能赔偿。虽然超过一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新的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原单位一直给交工伤保险,在现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原单位的工伤保险能用吗?

工伤事故出现一年内,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期限就无法申请了而且不是现在单位造成的工伤,单位也没义务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98年以前有工伤赔偿吗?

1.《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 2.当时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3.如果当时没有通过工伤处理,那么就超出了工伤赔偿的时效,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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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工伤十级现在离职还能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金吗和工伤就业金吗?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是可以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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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

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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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旧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还用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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