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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深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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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深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给赔偿吗?
  2.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能用白纸写么?
  3. 如何举证不属于工伤事故?

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赔偿吗?

1、因工作原因,长期积劳成疾所致疾病,应先去当地“疾病预防控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

确诊为职业病的,可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2、取得工伤认定后,申报工伤鉴定。依据等级,按标准赔偿。3、目前,关节炎这类疾病好像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能用白纸写么?

证人证言可以用白纸书写。证人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属于书证,法律并未对书证的书写纸张作出规定,但书证会归档,书写纸张应当符合归档要求。书证可以用白纸书写,白纸的大小应与4A基本等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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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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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证不属于工伤事故?

单位举证不是工伤,是在员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单位对认定为工伤存在不同意见,进行举证的一个过程。首先,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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