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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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在上下班过程中意外死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在上下班过程中意外死亡公司却不按工伤进行赔付,应该怎么办?
  2. 19年工伤2021年理赔按哪个标准?

上下班过程中意外死亡公司却不按工伤进行赔付,应该怎么办?

谢邀:

工伤认定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你的叙述,在工地没有干活,就回家了,在路上出现意外死亡,虽然没有干活,但是是职工上班,工地安排没有活而回家,这也是下班路上,工伤认定是下班时间有效的范围内,比如说从工地到家1小时,这个时间段认定为工伤,但是你没有说明怎么死亡的,是交通事故,还是出现疾病,还是其他,如果是交通事故,这都有交警的出警时间为准,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如果是病逝,也可以以,交警出警或者医生死亡时间鉴定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如果是喝酒或者重大过失死亡不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就是认定工伤,也不可能在赔偿,不可能一个事故,两次赔偿。那么你怎么办呢,如果你有有利的证据,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仲裁认定工伤,你就可以申请工地进行赔偿,如果不执行,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强制执行,只供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具体情节不详细不好判断,工伤认定或参照有以下三条

一、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事故侵害;

二、上下班途中规定时间和路线内,发生非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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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内发病死亡,或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

你说的这个情况考虑是否符合第三条。只要有足够证明已到达工地,感觉不适请***后离开,即使没干活没关系,在合理时间,合理返家转去医院救治的合理路线之内死亡,就应该参照工伤。自行离开救治与他人护送救治性质应该相同。

但是在当天未到达工作地点的路上发病,或无症状离开后发病,不参照工伤也没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职工因为上班,没有回家就死亡了,算不算工伤?又描述了在工地没干活,说明上班的路上是没有问题的,而是在工地或者下班路上发生死亡。但这也要看情况的。

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过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问题是,工地反映说没有干活,那么很显然,不是死亡在工作岗位上,这样就很难视同工伤。

第二,如果是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按工伤死亡处理。如果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也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题主的描述很笼统,很难做出判断,仅对大概的情况做下分析。希望有所帮助。

感谢邀请!

对于发生的这起死亡事故,我表示很遗憾!愿家属能够节哀顺变!

虽然给出的具体事实模糊不清,但我还是愿意就这起意外死亡***作一下简单分析。

首先,死亡家属需要提供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再向人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人社部也会根据事实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并作出决定!

对于工人家属说,用单位需要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死者的死亡原因和工地无关。而不是一面之词。

19年工伤2021理赔按哪个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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