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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工伤保险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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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工伤保险专题培训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参加工伤听证会怎么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参加工伤听证会怎么样?
  2. 工伤赔偿仲裁中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和停工留薪期怎么办?
  3. 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参加工伤听证会怎么样?

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从而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保证了工伤认定的客观、公平、公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组织听证,聘请有关专家作出鉴定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听证会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雇主和受伤者参加听证会,发表相关意见和质询。

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工伤保险专题培训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总之,参加工伤听证会有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工伤赔偿仲裁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和停工留薪期怎么办?

工伤赔偿仲裁中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这种情况不太多,公司涉嫌违规。员工和公司签定了劳务协议后,员工和单位就形成了有法律保护的劳务关系,本问题中公司在劳动仲裁时不提供工伤鉴定资料,公司就违反了双方约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至于这期间的工资,公司应该按规定足额岁放。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工资数额和***待遇按月支付职工工资,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公司到现在也未按月发停工期间的工资,公司要求你上班后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停工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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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认定书应该交一份给受到工伤的劳动者,你如果没有工伤认定书,你可以自行到劳动部门领取

3、认定工伤后,如你病情现在已经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您应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方能确定你能获得的工伤待遇赔偿数额。

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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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应当去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要做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属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科;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办公室设立在市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内。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宣传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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