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失业保险金,2012失业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0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010失业保险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0年宁波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以失业人员身份参保(含灵活就业人员)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养老需要缴纳690.7元,医保需要缴纳316.6元,合计1007.3元。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档次:婴幼儿为400元/年,在校中小学生为150元/年,大学生100元/年,成年居民A档参保费用为700元/年、B档为400元/年。
2010年失业证可以办理失业贷款吗?
可以,失业证***办理流程:
一:直接向就业局申请 1、向就业局***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4、符合条件的,推荐给承贷金融机构办理。
二: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 1、借款人向经营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进行审核;
3、通过审核的,将***材料递交至就业局审批;
4、符合条件的,推荐给承贷金融机构办理。 另外,持有失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还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持失业证的毕业生若想创业,可在税收上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失业保险金给付的标准是多少?可以领取几次?办理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920元/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浙江某地(各位当地标准不一样)。现在社会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大,换工作是常有的事儿。在换工作也是容易的事,失业保险金能够保障你的基本生活,让你顺利度过这段空白期。
1、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企业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发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下。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得;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相关社保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2017年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各市根据所辖县(市等)经济社会水平,[_a***_]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某为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那么失业保险金为1440元/月(浙江为80%)。
前几天本人也问了一下,如何计算领取时间。大概可以理解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0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0失业保险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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