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伤保险条例细则,云南省工伤保险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云南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云南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云南工伤鉴定办法?
根据《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2011〕255号),云南省的工伤鉴定办法如下:
工伤鉴定机构:云南省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机构,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
工伤鉴定范围:适用于在云南省境内发生的工伤事故,以及在云南省境内参加工作的人员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
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员工或其家属应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单位应及时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受伤员工或其家属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单位收到申请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工伤鉴定委员会。
工伤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对工伤事故的原因、性质、程度等进行评估。
工伤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并将意见书送达给申请人、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云南省工伤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答:云南省工伤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如下。
1、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 丧葬补助金 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云南人社工伤待遇怎么弄?
一)伤残津贴:一级每人每月增加28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250元,***每人每月增加23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二)生活护理费:完全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300元;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云南省伤残8级能赔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 〔2011〕25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云南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当前市级统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8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云南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云南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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