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再就业,失业保险金再就业了,要自已申报停领保险金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再就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再就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领取失业保险金还可以再就业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领到失业补助金再就业了怎么办?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找到工作的应该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领过失业保险的对再就业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
领了失业险对再就业没有影响。失业人员领完或正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在失业科领取一式两份的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审批表,需新单位盖章后,由本人携带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提取个人档案,交至新单位。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领过失业保险不会对就业有影响
从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待遇标准和作用来看。领取失业金不可能影响职工就业问题,而且失业保险基金会通过促进就业的作用,帮助职工就业。
失业保险是独立的,所发放的待遇都是失业保险基金通过个人和企业缴费以及国家补贴筹集,跟其他社会保险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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