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实施日期

dfnjsfkhak 09-30 6
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实施日期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新工伤保险条例于什...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新工伤保险条例于什么时候起实施?
  2. 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3. 2004年1月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
  4. 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废止?

新工伤保险条例于什么时候起实施?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即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第586号令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 586 号) 《***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实施日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

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实施日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

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实施日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2004年1月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新型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确立,也标志着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的工伤保险行政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废止?

《工伤保险条例》无废止。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职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薪水,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薪水,***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薪水,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薪水;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准则为:一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85%,***伤残为本人薪水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75%。
伤残津贴事实上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工人达到退休年纪并解决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限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人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薪水,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薪水;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准则为:五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限定为其交纳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事实上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工人本人提议,该工人能够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水,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水,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水,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水;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限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从哪年实施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54980.html发布于 09-30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