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dfnjsfkhak 09-30 4
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2. 工伤保险对单位有影响吗?
  3. 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不给买医保吗?

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认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一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二是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三是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对单位有影响吗?

谢邀,欢迎关注!

工伤保险对单位的影响甚大。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反之则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相关费用。同时,用人单位还面临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工伤保险对单位有影响吗?

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单位都有影响,而且影响非常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

对于公司,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可转移财务风险的工具,每家用人单位都不会拒绝,拒绝的后果是一旦发生风险肯定会遭受更大的损失。

对于个人而言,当我们在为公司创造利益的同时,公司也对我们负责,一旦发生风险,没有工伤保险会产生很多***,用法律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方法。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要是公司不给买工伤保险,可以要求他们自己上工伤保险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不给买医保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不给买医疗保险吗?工伤休息期间,单位是没有和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不但是要正常的来缴纳社保待遇,而且还要正常的发放基本工资性的待遇,因为他只能够按照病***的方式来计算自己的工资待遇,是不能够完全停止发放工资待遇的,更何况自己的社保待遇也是完全要正常的来进行缴纳的。

工伤期间那么实际上支付的这个工伤津贴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来进行支付的,作为工作单位来讲自己的压力相对来说还是会比较小一些的。因为毕竟不是通过自己企业单位的钱来发放的这个工伤津贴的待遇,而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来给予发放的,所以说不存在发放待遇的一个问题,当然也不存在不缴纳社保的一种情形,因为毕竟都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必须要正常的依法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除非企业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是没有问题的,解除劳动合同完全是可以的,是符合法定的条件,但是必须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的原则就是,每工作一年是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待遇,依次类推,同时还应该正常的去办理失业金的待遇,因为本身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这两方面的待遇都是依法要给予员工来进行补偿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公司在你工伤休息期间,所有的原有待遇都不得改变(工资中的绩效部分除外,根据公司不同规定,但最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基本工资的80%)。如果公司不给你买社保,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不能买!也不能卖!

这样强调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和参保者,只能依法参保,依法停保,依法缴费,依法停止缴费。人社部门对参保、停保、缴费等行为进行受理审核、办理以及监督管理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只要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依法用人单位不能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社保部门停止了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应是用人单位提供了解除劳动合同[_a***_]等资料,以离职员工为由停止了医保参保缴费。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不给买医疗保险吗?首先工伤期间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是应该正常来缴纳医疗保险的,不但是要正常来缴纳医疗保险,5种保险都是需要正常的来同步缴纳的,也就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5种保险都是需要同步来进行缴费的,不能够单一的只缴纳一个职工医疗保险,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可以的。

因为本身在工伤休息期间,你没有和所他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就有义务和责任为员工正常的去缴纳社保待遇,同时还应该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当然这个公司待遇可以按照病***的标准来进行发放,因为毕竟在休***期间也可以通过工伤津贴来给予支付,全额的一个待遇都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企业单位也是有条件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说一旦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企业单位就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失业金的待遇,那么经济赔偿的标准是根据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期限来决定,每工作一年,那么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这个全额工资待遇就是你在扣除社保以前的一个全额工资待遇。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企业单位才有不缴纳社保待遇的权限。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54864.html发布于 09-30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