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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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东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鉴定标准?
  2. 广东省中山市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3. 2021年东莞一次性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中山市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都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赔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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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莞一次性工伤赔偿标准?

2021东莞工伤赔偿标准是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再加上每月津贴;五级伤残为六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八个月的,七级为四十四个月,八级为三十个月,九级为十九个月,十级为十二个月。以上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为前提。

法律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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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按照省人民***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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