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

dfnjsfkhak 09-27 5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2004年1月实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04年1月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
  2. 98年以前有工伤赔偿吗?
  3. 66年前工伤政策?

2004年1月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新型工伤保险制度基本确立,也标志着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的工伤保险行政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98年以前有工伤赔偿吗?

1.《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 2.当时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3.如果当时没有通过工伤处理,那么就超出了工伤赔偿的时效,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66年前工伤政策

按照规定认定或确认为工伤的“老工伤”人员,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工伤关系的,可由用人单位填报《“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确认表》并附认定或确认为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原始资料,向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经确认后一次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费用

60岁以后,已经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在离退休年龄五年内,申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就按每少一年递减20%的,但至少发放应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10%,具体可以参考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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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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