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简报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宣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宣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是不是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1、公务员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其适用对象并不包含公务员;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规定。
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你好,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指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而制定的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规定适用该细则的范围和对象,其中包括在江西省境内从事劳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二、保险费的征收和缴纳。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缴纳方式,包括企业和个人的缴纳比例等。
三、工伤认定和待遇发放。规定工伤事故的认定、伤残等级的评定、工伤待遇的发放等。
四、基金管理。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
五、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规定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包括对一些专业性问题的具体解释和说明等。
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就是范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宣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宣传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54246.html发布于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