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配偶,工伤保险配偶赔偿几年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配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配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则这些费用属于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如果工伤赔偿是一次性支付的抚恤金、补助金、救助金等,则这些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因此,工伤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次性工亡亲属抚恤金配偶多大年龄算起?
没有具体要求配偶多大年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有年龄限制的,子女供养到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的配偶及靠亡者供养的父母等,都是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开始供养,直到死亡。
法律依据请参阅《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如下规定: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工伤事故,配偶有劳动能力,不发给抚恤金吗?
根据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规定,工亡职工配偶再婚和死亡的,均不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附: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工伤死后配偶不到55岁有抚恤金吗?
1 有抚恤金
2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若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死亡,其遗属可以获得一次性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抚恤金按照职工月工资和工龄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于配偶年龄不足55周岁的职工遗属,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或无子女双职工家庭子女教育补助等优惠政策。
3 此外,还可以申请职工保险金、公益金以及***房等各种***措施,这些都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利益,从而稳定社会。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工伤死亡的职工配偶在未满55周岁时,可以获得抚恤金。
解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的配偶因工接触引起的职业病或者恶性肿瘤导致职工死亡的,其配偶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因丧葬产生的必要费用。
对于年龄未满55周岁的配偶,抚恤金从职工死亡后第一个月起,每月领取十二个月,之后一次性支付剩余金额。
内容延伸:除了抚恤金外,工伤职工的配偶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金、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同时,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建议职工在从事工作时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可以关注并了解自己所在区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配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配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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