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在哪个区领的,失业保险金在哪个区领的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在哪个区领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在哪个区领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保险是在工作地领取还是户籍地领取?
缴纳失业保险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领取。 领取所需办理材料及过程: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金是在你失业的地方(也就是工作的地方)办理,一般是在工作地领取,但是你要想回户籍地领取也可以,不过要事先跟办失业的窗口说明,失业金可以转到外地,在外地领取。
失业金是哪个部门发的?
失业金是国家劳动保障部发放的,企业只是给员工缴纳失业金。失业金是劳动局给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因此办理失业登记至关重要。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是劳动保障部门发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个人带失业证明、身份证、领取失业金的凭证(通常是银行存折或者卡)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的劳动就业办公室或者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办理,按月申领即可。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在哪个区领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在哪个区领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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