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

dfnjsfkhak 09-02 12
《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之后补办工伤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之后补办工伤保险有效吗?
  2. 申请劳动仲裁对己经认定工伤的员工有什么利与弊?
  3. 工伤保险如何有效的理赔?公司要走商业保险,伤残鉴定能合理吗?

工伤之后补办工伤保险有效吗?

工伤之后补办工伤保险有效,不过只能享受交纳工伤保险以后发生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申请劳动仲裁对己经认定工伤的员工有什么利与弊?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已经认定工伤且单位已经给予相应的补偿个人不服的可以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如何有效的理赔公司要走商业保险伤残鉴定能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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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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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走商业保险,伤残鉴定是合理的,这种情况一般用到的是公司给员工上的团体意外险或是雇主责任险,这种保险的理赔标准是需要伤残鉴定书为基础的!

所以单位走商业保险伤残鉴定是合理的!回答完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工伤保险条例》 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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