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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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友不愿意为我作证能申...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友不愿意为我作证能申请工伤吗?
  2. 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给赔偿吗?
  3. 职工认为是工伤而单位否认,应如何处理?
  4. 扶贫户工伤怎样赔偿?

工友不愿意为我作证能申请工伤吗?

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两个证人的证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证人迫于用人单位压力,不敢为工伤职工作证的情形,人社局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职工可以提供信息,请求人社局进行核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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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赔偿吗?

1、因工作原因,长期积劳成疾所致疾病,应先去当地“疾病预防控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

确诊为职业病的,可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2、取得工伤认定后,申报工伤鉴定。依据等级,按标准赔偿。3、目前,关节炎这类疾病好像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职工认为是工伤而单位否认,应如何处理?

郭瑞在一家单位上班,有一天郭瑞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郭瑞承担次要责任,郭瑞受伤住院不能参加工作,想让单位申请工伤,但是单位不承认郭瑞的伤属于工伤,郭瑞想自己主张工伤的时候是谁负责证明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郭瑞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在事故中占次要责任,郭瑞的情况符合工伤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掌握着劳动者的相应资料,如果将举证责任强加到劳动者身上,劳动者将无法进行***之路。法律专门规定举证责任倒置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扶贫户工伤怎样赔偿?

什么叫扶贫户?什么叫工伤?工伤不是说干活受伤就叫工伤的,他要在雇佣或者是劳务用工存在前提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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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时,企业给员工买了社保包括工伤险,才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伤亡,鉴定后由劳动局给予赔偿,没买工伤险的由企业赔偿, 不是用工自己搞d伤的不是工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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