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

dfnjsfkhak 08-27 10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河南工伤停工留薪目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河南工伤保险条例33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河南工伤停工留薪目录?
  2.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3. 河南省工伤护理费标准?

河南工伤停工留薪目录?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河南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河南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河南省工伤护理费标准?

政策规定,调整标准为:根据《关于使用河南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三个等级,其护理费标准分别为全省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92元)的50%、40%、30%,即2846.00元、2276.80元、1707.60元。

据了解,本次调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实施以来新发生的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包括纳入省直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伤人员。由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核定护理费标准高于目前新发生的护理费标准,因此对之前人员仍按原标准发放,不再进行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33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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