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工伤保险17条规定

dfnjsfkhak 08-24 10
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工伤保险17条规定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意思?
  2. 民法典工伤司法解释?
  3. 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
  4. 因工作压力过大而选择自杀,是否算是工伤?并加以解释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关键名词的解释】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工伤保险17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民法典工伤司法解释?

一、民法典中工伤怎么认定怎么处理

民法典对工伤认定和处理没有作出规定,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确定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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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工伤保险17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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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

你好,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工、雇工(以下统称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本条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例内容可能会因嘉兴市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询嘉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

因工作压力过大而选择***,是否算是工伤?并加以解释说明?

我是中国平安深圳公司的优秀业务员,对于社保是非常熟悉。

根据10月份新出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有***的除外内容。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 (三)自残或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第三款也将***作为除外责任。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的。综上所规,***是不能作为工伤的。希望珍爱生命,同时我的回复,可以帮到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释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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