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工伤保险实施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篇1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工伤保险条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因为它关系到工商的一些赔偿问题,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但是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并不是特别了解,是需要进行释义的。
重庆市2018年社平月工资是多少?
1、我查了一下,2018年重庆社平工资是73272元一年,6106元一个月,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2、重庆市统计局公布,2018年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的上年度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职工平均工资”)为73272元/年(6106元/月),在次基础上2018年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也有所变化。
3、法律主观:2019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4845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6559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14元。
4、退休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20年,缴费基数一直为当地的社平工资60%,个人账户本息额为35000元。该地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600元,2019年设定工资为6000元。临时养老金=5600(1+0.6)/2*20*1%+35000/195=1076元。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3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发〔2012〕22号印发。
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用人单位仍按《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市***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11月10日市***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工伤管理条例
1、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该申请不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受理条件的,应当驳回该工伤认定申请,对申请人出具《驳回工伤认定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告知诉权。
2、《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63号)予以废止。
3、重庆市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理意见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4、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
5、法律分析:工伤鉴定条件:已经过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在存续期间;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条例》实施后死亡的,享受《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待遇,丧葬补助金以职工死亡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死亡时领取的伤残津贴为计发基数。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63号)予以废止。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则。 《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8条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联系,停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_a***_]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到重庆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重庆工伤赔偿9级能赔多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4477.html发布于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