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疑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二

dfnjsfkhak 08-10 11
工伤保险条例疑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二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疑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疑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挂靠单位可以认定工伤的依据?工伤关...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疑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疑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挂靠单位可以认定工伤的依据?
  2. 工伤关联度较低疾病算不算工伤?
  3. 评定不了伤残单位赔几个月的工资?

挂靠单位可以认定工伤的依据?

在建筑工程中,挂靠单位的工人受伤亡的,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应根据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而定的,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又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在工程挂靠中,挂靠单位一般都是没有工资质的企业个人,且往往都不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如工人工作,挂靠单位发放相应工资,就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疑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即使因挂靠单位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不能认工人与挂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从而认定工人与被挂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工伤认定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人受伤亡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疑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工伤保险条例疑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关联度较低疾病算不算工伤?

工伤关联度较低疾病不算工伤,具体情况可以到社保局工伤保险处参加认定,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就不算工伤,都是有工伤保险处认定书才承认的。

可以提供病历档案,工伤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单位出具证明,还要有个人证明,说明病因,将材料交到工伤保险处认定。

由于工伤造成的副损伤、后遗症、并发症都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建议先去申请工伤认定,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定病症为工伤,大多数情况都是要求工伤职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鉴定,如能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鉴定为该病症由工伤导致,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应该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本案中,胡某在上班途中遭遇己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根据上述规定,因此交通事故所致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评定不了伤残单位赔几个月的工资?

1.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疑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疑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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