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老工伤_老工伤新政策

dfnjsfkhak 02-13 31
工伤保险条例老工伤_老工伤新政策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关于老工伤的最新规定2、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关于老工伤的最新规定

1、月1日前发生的工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限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些省市规定可以享受,一些省市规定不能享受。 因此,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老工伤_老工伤新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三)自残或者***;(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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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的认定通常需要考虑受到工伤的原因,工伤发生地,工伤的发生时间,工伤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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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有一次性伤残伤残补助金吗

1、你可以查阅一下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些省市规定可以享受,一些省市规定不能享受。 因此,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力***社会保障局

3、通常情况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在伤残鉴定后,由雇主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区对于伤残人员的补助还可能包括生活费、教育补贴、失能津贴以及就业帮助等。

4、其中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可能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是需要员工离职后携带离职证明社保中心申请领取。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即可要求单位支付,也可以和单位约定支付时间。社保支付部分一般在申请后60天内下达。

5、但按各地规定,仅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待遇。因此,老工伤四级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

6、如果已经完成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鉴定上工伤伤残等级的) ,没有领取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的,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领取。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工伤一次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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