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覆盖主体-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本文目录一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是什么
1、法律分析: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是职工、雇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保险权利义务主体、保险待遇项目和支付时间不同的工伤待遇项目,权利义务主体、时间条件各不相同。
3、工伤保险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包括哪些,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是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强制措施力度不够。对用人单位不办社会保险缺乏硬性制裁措施。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你认为工伤保险的主体是谁
法律分析: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是职工、雇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答案】:A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缴费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4267.html发布于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