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阴,十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有缴纳社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的基准标准为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十级基准标准为: 1.5万元。
江苏无锡十级工伤具体赔偿怎么算?
十级工伤具体赔偿算法如下: 由工伤保险基金对个人支付伤残金额为七个月本人基本工资。
用人单位劳动和个人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个人补偿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三万元。用人单位对个人补偿金额为一次性补助金四万五千元。一、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用人单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无锡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用人单位指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5万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江苏省人民***
2021至2022年江苏省工伤津贴调整?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二)护理费
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70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16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623元/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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