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几年后-工伤保险条例几年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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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年后还能鉴定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工伤鉴定的时间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日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个人可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不能。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
不可以。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单位必须在职工发生工伤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报,那么职工个人及其亲属都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的。职工可以自己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可以。根据查询国家工商保险规定得知,劳动者十年前发生的工伤,经过工伤认定的,现在伤情方式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论,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这个现在时间过得太久了 ,肯定是不行呢 工伤鉴定要获得赔偿 ,那么就需要按劳动部门的要求进行鉴,应该得多少补偿, 你是有劳动部门决定的, 这个补偿由保险公司负责一大部分, 企业负责一小部分 。
工伤几年后复发还算工伤吗
1、法律分析:算工伤,工伤三年后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法律分析:工伤出院几年后旧伤复发仍然可以按照工伤待遇处理。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主观:员工可以按照工伤复发来算,需要有病例、医疗记录以及医院发票和费用清单,同事还需要 工伤认定书 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社保中心 申请工伤待遇 审核。
4、法律分析:工伤三年后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索赔的年限是几年?
申请工伤赔偿的时效是1年。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工伤索赔有效期为一年。因工伤待遇发生的***,按劳动***处理,劳动***的仲裁期间为一年。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期限:申请复审鉴定劳动能力的期限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工伤索赔的时效期为一年。工伤认定,是在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内,由企业申请认定,超过一个月,企业没有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家属可以申请认定,时效是在一年内,不能超过一年,超过的视为权利的放弃。
工伤赔偿几年内有效
1、法律分析:工伤鉴定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内申请赔偿,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
2、工伤赔偿的时间期限为一年。因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进一步主张工伤赔偿,因此工伤赔偿的时间期限为一年。
3、工伤索赔有效期多久 工伤认定,是在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内,由企业申请认定,超过一个月,企业没有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家属可以申请认定,时效是在一年内,不能超过一年,超过的视为权利的放弃。
4、工伤索赔有效期为一年。因工伤待遇发生的***,按劳动***处理,劳动***的仲裁期间为一年。
5、工伤事故保险补偿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如果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请,如果单位未在法定期限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内可以进行申请。
工伤出院几年后旧伤复发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律师解 按照工伤待遇处理。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经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核准,享受公司盈利和 停工留薪期 待遇。但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进行了一次性赔偿的,费用一般自理。
工伤出院几年后旧伤复发仍然可以按照工伤待遇处理。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十年后离职还能领取就业补助吗
1、法律主观:十级工伤几年后辞职还有赔偿。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
2、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则没有赔偿。但是如果工伤获得了伤残评级,在员工离职后会获得由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如果工伤后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赔偿,如果是劳动者自己辞职则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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