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核定缴费,失业保险金核定缴费比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核定缴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核定缴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待遇定期核定什么意思?
是指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需要定期到人社局进行领取失业金资格核实,确定其是否仍然享有领取失业金资格。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再就业,就失去继续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因此需要失业人员定期到人社局进行领取资格核定。
失业金的核定计发基数是啥意思?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
以北京为例:2014年度北京社保缴费规定【执行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缴费基数下限:2317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缴费基数下限:2317元。
失业待遇定期核定怎么办理?
现在办理失业待遇核定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在办理失业金的社保经办柜台,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书直接在柜面上办理。失业待遇核定现场就可以出来了。
第二种是在网上办理,支付宝,微信或者是政务服务平台上的社保服务都可以办理失业待遇的核定。首先,先要进行失业就业的登记。然后再办理失业待遇的申领。审核一般是三到五个工作日。通过后,您可以在网上查询认定了多少个月的失业金,然后按月开始领取失业金待遇。并享受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您缴纳的医疗保险。
失业待遇核定年月什么意思?
就是开始享受失业待遇的日期和失去享受失业待遇的日期。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该领取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核定缴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核定缴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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