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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规定内容

dfnjsfkhak 07-26 15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规定内容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如何理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理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如何理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也就是说,可以享受下面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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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26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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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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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肢、矫形器、***眼、***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器具应当限于***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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