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31条第3款,工伤保险第31条有什么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1条第3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31条第3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赔付·肯德基?
1、符合工伤条件;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医疗费单位全报; 4、如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泉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四级赔付?
如果是工伤的话,公司要承担你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的工资,还要负担你的所有治疗费用和合理的护理、康福等费用,当然这些费用你要提供医疗机构的单据来证明。 另外,根据你的伤残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也有按户籍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不同等级的伤残,伤残系数:
一级伤残:100%
二级伤残:90%
***伤残:80%
四级伤残:70%
五级伤残:60%
六级伤残:50%
七级伤残:4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31条第3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1条第3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37407.html发布于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