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_工伤保险六十四条规定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 1、诚请法律人员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第2款
- 2、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哪些
- 3、工伤,瞎了一只眼睛大概的赔偿多少
- 4、工伤十级伤残原单位上班,伤前平均工资46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样赔偿...
- 5、工伤保险第六十四条规定内容
诚请法律人员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第2款
1、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申请工伤须按期报告关于职工因突发疾病死亡申请工伤认定,《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视同工伤。
3、工伤工资计算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职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工伤保险基金会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哪些
1、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2、法律分析: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3、工伤伤残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员工本人工资计算的,是按照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工资只包含了员工每月基本工资、固定补贴、加班费等,不包含员工奖励性待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工伤,瞎了一只眼睛大概的赔偿多少
1、法律分析:工伤失明一只眼睛属于二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的个人工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法律分析:若是因工受伤导致一只眼睛失明的,按照我国的工伤标准,可以认定为七级伤残,分一次性支付和按月支付,如果是一次性支付七级伤残补助金,则为伤者本人13个月的工资。
3、法律分析:因工伤一只眼睛失明,如果按照工伤标准:义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大于等于0.8,属于七级伤残。工伤七级伤残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4、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视力完全丧失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的工资,同时还应包括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赔偿。
5、一般情况下,工伤瞎了一只眼属于六级伤残。由于工伤致使六级伤残的员工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是十六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
工伤十级伤残原单位上班,伤前平均工资46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样赔偿...
重庆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期限和医嘱修养期限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十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每天50元。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十级社保赔偿标准工伤的处理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再进行具体数额的索赔。
工伤保险第六十四条规定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法律主观: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包括试用期间。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申请工伤须按期报告关于职工因突发疾病死亡申请工伤认定,《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视同工伤。
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第六十四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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