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

dfnjsfkhak 07-10 31
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失业补助金月数怎么算?失业保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剩余失业保险期限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失业补助金月数怎么算?
  2. 失业保险领取月数计算?
  3.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错过了怎么办?

失业补助金月数怎么算?

失业补助金最长领取月份为6个月。其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的,可以申请领取2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在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领取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对象是不符合申请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金领取结束后,仍然没有实现单位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月数是根据你的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月数以及所在地区的政策而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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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你需要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政策,包括缴费基数比例等。

其次,根据你的失业保险年限和所在地区的政策,计算出你的累计缴费月数。

最后,根据所在地区的政策确定失业补助金领取月数,通常为累计缴费月数乘以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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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会存在特殊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信息

需参考当地的实际情况。

失业补助金是在自己失业后可以领取的一笔资金,是我国对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收入期间的一种临时性的补偿,不过领取失业金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如果随意领取可能还会带来麻烦。失业补助金本身是一个***性的法规,对申领的条件并不是很严格。但是只能申领一次,获取6个月的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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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的月数的计算: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失业保险领取月数计算?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错过了怎么办?

失业者从离职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月内去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于次月20-23日之间开始发放失业金。

超过一个月不去办理领取手续,会被社保局认定为自动放弃领取失业金的意愿,不再给予失业金的发放。

1、一般来说,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即不能补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失业保险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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