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dfnjsfkhak 07-09 23
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2021东莞申报工伤资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东莞申报工伤资料?
  2. 广东省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
  3. 东莞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4. 东莞社保工伤医药费报销比例?

2021东莞申报工伤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东莞市工伤保险的申报流程如下。在申报工伤时,您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工伤报告: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工伤情况。

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后的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广东省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

回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广东省东莞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一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医疗费用根据实际治疗费用进行报销

2. 工亡丧葬费:工人因工死亡的,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丧葬费用。

3. 伤残津贴:工人因工致残的,按照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为一级至十级,具体标准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五十。

4. 丧失劳动能力津贴:工人因工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的,支付丧失劳动能力津贴。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标准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五十。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人因工致残的,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工人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的不同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个案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工伤保险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东莞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回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东莞市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如下:

1. 病死:工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造成死亡,属于工伤病死。

2. 一级伤残: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从而使其生活自理能力减少50%以上

3. 二级伤残: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从而使其生活自理能力减少40%以上但不满50%。

4. ***伤残: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从而使其生活自理能力减少25%以上但不满40%。

5. 四级伤残: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从而使其生活自理能力减少15%以上但不满25%。

6. 五级伤残: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从而使其生活自理能力减少10%以上但不满15%。

7. 临时伤残: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身体机能暂时丧失或者功能丧失,治疗期满后恢复劳动能力的。

以上为东莞市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具体鉴定由东莞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

东莞社保工伤医药费报销比例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东莞市 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35787.html发布于 07-09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