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实施条例,国家工伤保险法

dfnjsfkhak 07-08 24
***工伤保险实施条例,国家工伤保险法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务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务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黑龙江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实施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黑龙江工伤保险管理条例?
  2.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黑龙江工伤保险管理条例?

职工在工伤确认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伤确认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门诊、急诊、急诊留观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付,认定为工伤并符合工伤医疗目录的费用按规定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劳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国务工伤保险实施条例,国家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国务工伤保险实施条例,国家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国务工伤保险实施条例,国家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认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一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二是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三是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

由此,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35701.html发布于 07-08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