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意见二

dfnjsfkhak 07-08 26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意见二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二级伤残工伤社会保险由谁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社工伤保险条例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二级伤残工伤社会保险由谁承担?
  2.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3. 工伤需要二次手术一般要如何处理?
  4. 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属于工伤报销吗?

二级伤残工伤社会保险由谁承担

工伤二级伤残的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意见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

(3)职工因公致残鉴定为1-4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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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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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款解释,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属于强制性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不投保,那么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该部门对未参加投保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即补交保险费),并且按未交保险费的时间缴纳滞纳金,如应交1000,未交1000,未交费天数为10天,那么每天交5角,十天就是5元了,如果单位在不缴纳,那么,罚款,即罚款1000到3000元,但是这些钱都不是你的,哈哈。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于第二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只要职工发生工伤,那么按照参保条件对待。相当于,一视同仁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三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一次发生的费用,不如,利息等等都是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当然谁承担多少,那是2个部门协商的时了。

工伤需要二次手术一般要如何处理?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

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属于工伤报销吗?

属于工伤报销范围

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属于正常治疗范围,如果已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二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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