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工伤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dfnjsfkhak 07-07 26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工伤保险法第三十五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五...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五条内容是什么?工伤保?
  2. 3级伤残享受什么待遇?
  3. 工伤一至四级是否还要缴纳养老保险金吗?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五条内容是什么?工伤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工伤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工伤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级伤残享受什么待遇?

***残疾人如果符合条件规定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如果是创业可以享受无息贷款的,***残疾人只能享受符合条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工伤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肢体残疾***可享受: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兜底,个人不用缴纳;

2、有低保证可以申请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50元/月;

3、下肢残疾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乡镇残联申请辅助器具;4、可享受市内公交车优惠待遇(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4张一寸白底照片等资料办理公交“爱心卡”)。

那要看你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伤残。

如果是工伤导致的,而且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并且被认定了工伤,***工伤除了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至退休。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受伤前工资的80%领取。

工伤一至四级是否还要缴纳养老保险金吗?

是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看所在省市的规定,有的省市规定要缴纳,有的省市规定不需要缴纳。如湖南省规定不缴纳,湖北省规定需要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待遇。湖北省人民***《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扣除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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