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多少公里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没有距离规定。虽没有距离限制,但必须是每天上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当事人应该在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发生的意外。如果中途到其他地方,如去超市,菜市场,朋友家等等或偏离必经之路在其他路段的,都不能按工伤保险理赔。
所以当事人只要是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没有公里限制。
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一次性就业补助谁出?
国家出钱,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与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两种不同的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规则原则是不同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社会保险性质。
而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致害而取得,实行的是民法的填平原则、过错原则和过失相抵原则,其性质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单位承担的。建议你分开考虑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问题都分别计算。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工伤职工经过鉴定达到五到十级伤残,职工本人主动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一到四级伤残或者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没有就业补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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