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

dfnjsfkhak 07-05 2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赔偿和意外险赔...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赔偿和意外险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2. 上班期间得了重病怎样申请赔偿?
  3. 如果给私人单位工作时受伤能拿到工伤赔偿吗?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工伤赔偿和意外险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分属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按照法律规定标准赔付,意外伤害险按照保险合同赔付。工地职工本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意外伤害险合同约定赔付条件的,可以同事获得意外伤害险赔付。

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5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3、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14、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劳动者获得第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后,仍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就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15、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仍有权请求侵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上班期间得了重病怎样申请赔偿?

上班期间得了重病如果不是工作引起的就不能申请赔偿的。如果是由工作原因引起的重病,可以按照公伤保险条例,申请赔偿和补贴,先去自己单位的人力资源填写申请表,人力***部把申请表交给社保局审批,社保局审批好了会通知人力***部的。

首先要看是否职业病,如果认定职业病,就去做工伤认定,获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如果给私人单位工作时受伤能拿到工伤赔偿吗?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回答:如果给私人单位工作时受伤,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在用工之日与私人单位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劳务合同》或者有口头协议的相关约定,必须到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做工伤1级至10级的工伤伤残鉴定后,才能够得到工伤的赔偿。

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列》第17条的规定,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部门比如:***;医院;鉴定机构或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等等,均无权进行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的形为,如果工伤认定的机构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工伤赔偿诉讼要求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赔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34707.html发布于 07-05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