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南宁市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dfnjsfkhak 07-03 23
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南宁市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广西南宁工伤鉴定等...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西南宁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2. 南宁7级工伤赔偿标准?
  3. 广西南宁工地工伤赔偿是按照社平的百分之六十来算吗?
  4. 2015南宁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广西南宁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广西南宁市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如下:

1. 一级工伤:造成劳动者生命、重要脏器或器官人体结构毁损的,如丧失四肢、全聋、全盲、丧失重要脏器等。

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南宁市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二级工伤:造成劳动者肢体残疾或者职业性疾病后劳动能力丧失严重,但生活或者劳动尚能自理的,如肢体残疾、重度视力障碍、肺结核后劳动能力丧失严重等。

3. ***工伤:造成劳动者肢体残疾或者职业性疾病后,造成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如丧失一肢、中度视力障碍、氟中毒性骨病等。

4. 四级工伤:造成劳动者短暂或轻微的劳动能力丧失或损害,如短期致残、轻度视力障碍等。

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南宁市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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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7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规定

广西南宁工地工伤赔偿是按照社平的百分之六十来算吗?

广西南宁工地工伤赔偿不是按照社平的百分之六十来算。根据《广西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申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申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

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南宁市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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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时间、伤情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的解答。

2015南宁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宁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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