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dfnjsfkhak 07-02 24
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如何正确理解工伤认定中...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正确理解工伤认定中“上下班和途中”?
  2. 民法典关于上班途中发生意外?
  3. 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怎么判定的呢?
  4. 下班途中被公司领导打算工伤吗?

如何正确理解工伤认定中“上下班和途中”?

如题,一,根据法律规定解释,上下班途中就是居住地到工作单位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如果不是必经之路够不上,

二,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希望对你有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根据规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即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否则无法认定工伤。再说上下班途中最好的是上下班正常时间在家庭和单位之间的正常路线,这是最无歧义的。如果非正常时间,非正常路线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单位提供充分证明证明是在上下班途中。注意此途中不能无限扩大,比如上外地探亲访友回来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能算。

关于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其实,是一个比较之既抽象也模糊的认定过程。

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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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工伤这范畴,我们应该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工伤认定中存在的几个概念,一是工伤认定的标准范围,二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三是工伤赔偿款的标准。就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么,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范围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和工伤赔偿,是我们国家及***的一项行政事务,是由***主导的一项法规性工作,也就是在实践中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并非某一个人每一个人的主观想象所能左右的。

但是,至于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这是工伤认定标准及范围之具体中的抽象性。就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有点模糊,在以往的许多案列,可能存在非此即彼了?工伤认定标准及范围中”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意外事故的”,在这点上,比如甲乙丙三人在同一个厂上班,甲乙丙三人分别住在外面之距离存在1公里,两公里,三公里甚至几十公里之不同,而认定可能也没有同一和统一的标准,同样也是员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与路径。还有,厂里有员工宿舍安排住宿的既定条件,而甲乙丙和其他在厂住宿的员工不一样,由于其他原因而非要在外面住、也有不得不到外面住的客观现实,无异给上下班途中的绝对认定带来不小的认定难度,还有诸如各自上下班的路径,也可能成为既成上下班必要路径,可能往往导致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大有对薄公堂之势或难以协调解决,可能存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但至少一点必须保证,不得恶意之无理取闹?

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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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更好回答并帮助到题主,建议多向专业律师,***部门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多看看工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类似的个案,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畴内得到解决。

愿所有工作人员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仅为个人观点,望指正和讨论。


"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工作场所和家之间。

根据实际情况,员工不一定只有一处住所,而且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作场所也不一定只有一个地方,而既使家和工作场所只有一处,我们往返于住所和工作场所之间也不一定只有一条路径可供选择

因此只要是在我们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即应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由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不能理解为最近的路线,不能理解为职工平常较多选择的路径,更不能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路径作为职工的上下班路径。

民法典关于上班途中发生意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班途中发生***应符合三个条件:

(1)上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这种情况与民法典不挨着!劳动法明文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及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意外伤害事故都应为工伤。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他情况要看劳动者的意外结果是否是用人单位直接造成的。

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怎么判定的呢?

自《工伤保险条例》中将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列入工伤认定情形以来,许多工伤认定中心接到不少群众来电,询问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不算工伤?

案例分析

陈某是一名在磐安县城某公司工作的职工,今年10月13日早上,骑自行车去上班的陈某因雨天路滑,不慎摔倒导致腰部受伤。陈某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摔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便向磐安工伤认定中心提交了申请。随后磐安工伤认定中心对其案情进行了调查,了解到陈某确系在10月13日早上摔伤腰部,其发生事故的地点靠近公司,但没有到达公司,位置为其住处到公司的必经之路上。虽然陈某在上班途中受伤,但此次事故为陈某个人责任,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且本人也无法提供事故认定证明,因此工伤认定中心对陈某提交的申请不予认定。

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中心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与此同时,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的;

(三)自残或者***的。

如果符合第十四条的条件,且无第十六条的禁止性规定,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下班途中被公司领导打算工伤吗?

1.你所说的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工伤!

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交通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路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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