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586号文件,工伤586号文件最新

dfnjsfkhak 07-01 23
工伤保险条例586号文件,工伤586号文件最新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586号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586号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保险条例一共有...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586号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586号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一共有几版?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4. 职员受伤取得的补贴如何纳税?

工伤保险条例一共有几版?

工伤保险条例一共有两版。第一版于1986年正式实施包括了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制度设置、保险对象、保险费率等内容。

第二版于2003年颁布实施,相较于第一版,加强了对职业病劳动年龄伤残等方面的保障,完善了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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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第二版还增设了商业工伤保险,旨在丰富保险形式,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和服务水平。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与程序仍然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86号)和《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规定了基费用支付渠道不同,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相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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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受伤取得的补贴如何纳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所以对于职员受伤取得的补贴按照规定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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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观点是这样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第十一条规定,上述所称***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费或者工费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上述所称困难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或原因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以上法律、法规或文件中看,职工受伤补助符合上述政策规定,不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是一名税务工作者,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关注我的头条号,以后多多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586号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586号文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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