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dfnjsfkhak 06-27 23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乱报工伤申请后有什么后果?
  2. 两个公司交工伤会相互影响吗?
  3. 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不盖章怎么办,有相关规定吗?
  4. 在单位工伤3次可以得到赔偿?

乱报工伤申请后有什么后果?

如果谎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十、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材料,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现后,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两个公司交工伤会相互影响吗?

不会相互影响的。

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不盖章怎么办,有相关规定吗?

1、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不签字并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的。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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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在单位工伤3次可以得到赔偿

在同一单位发生多次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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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条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十一条 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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