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死亡赔偿,工伤保险规定职工因工死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死亡赔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死亡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医治一段时间死亡,医药费谁负责?
【工伤 职业病 伤残 死亡 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住院期间的医疗、正常上班的工资、奖金是单位承担的,不能扣除。工伤死亡的补偿有:
1、丧葬费补助金(生前工资的6各月)。
3、供养亲属抚恤金a、配偶40%、其他人各30%总额不能超过生前的工资。是以个人生前的工资计算。
4、家属领取抚恤金的期限a、未成年领至满18周岁,其他人领到死亡,如果一次性领取,领取的时间是当地平均期望的寿命值。
【工伤 职业病 伤残 死亡 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工亡家属死后有丧葬费吗标准?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享受工亡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职工的丧葬费标准为上一年度统筹区六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按上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为标准享受工亡补助金。当然,若不按此规定执行,还可以参照另一种标准来执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亡职工丧葬费的补偿,仅限于本人。遗属由工亡职工生前供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遗属死亡的,没有丧葬费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死亡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死亡赔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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