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罚,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受工伤被公司罚款怎么处理?
如果您因工作而受伤,公司不能对您进行任何形式的惩罚,包括罚款。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公司应该及时为您提供工伤保险,并负责您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
如果公司依然进行罚款,您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更好的保障。
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会有什么处罚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这就是立法的悲哀啊,还有一点就是当时立法不知怎么考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企业领取后再转付给员工,为啥不直接规定打给员工呢?就不怕企业给挪用了吗?
谢邀!
1、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滞纳金由用人单位负担。直接负责人无法确定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承担责任。
2、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资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追回挪用款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罚?如何举报骗取工伤保险?
征求意见稿对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都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要求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到现场参加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应当对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三是规定了专家抽取和专家组鉴定意见的产生程序,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分科别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职工伤情相吻合的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还可以委托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专家组依据鉴定标准和职工的伤残情况,结合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参加鉴定的专家应当都在专家鉴定意见表上签署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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