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

dfnjsfkhak 06-19 22
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有哪些工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有哪些工伤待遇?
  2. 买了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险,还有必要买商业保险(重疾险)吗?哪种商业险值得购买?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有哪些工伤待遇

一至四级的伤残待遇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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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23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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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费用工伤基金支付

2,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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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75%本人工资。

***,80%本人工资。

一、【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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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工资注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买了国家统一医疗保险,还有必要买商业保险(重疾险)吗?哪种商业险值得购买

首先来说一下医保:从分类上来看,目前有三种,上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就是普通上班族交的那种,俗称五险一金,五险中其中一个就叫做医疗险);第二个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就是去社区办理,银行缴费一年280元的那个);第三个是新农合(主要就是在农村家庭交的那个);后两者以后要合并在一起以后统一叫做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当然估计还会进一步涨价。目前后两者对于患者就诊的话对于就诊医院有一定要求,离开户口所在地就诊的话报销比例会有一些不同!这三者统一的特征就是报销有报销的起付线,就是达到一定的金额之后才可以予以报销,第二个对于用药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只能报销社保目录范围内用药,甲类药品全部报销,乙类报销比例60-80%,而丙类是完全不能够报销的!目前市面上所有的药品种类有3000多种,而总共的药品种类择优19万多种;第三个就是医保的报销是有最高限额的,职工最高40万,后两者11万,也就是一般的医疗事故经过社保报销之后很多家庭也还能承受,但是如果遇到大的风险,社保其实能起到的作用很少。那么说回来有了社保要不要商业险,答案不言而喻,需要提醒的是,刚开始做商业保险配置,先做基础保障: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和定期寿险,配置的原则就是:保额要足够,保障要全面,早早购买!祝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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