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乡医疗保险政策,宜昌城乡医疗保险政策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宜昌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宜昌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是根据宜昌市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定的一套规定,旨在保障宜昌市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具体内容包括:
1. 参保范围:宜昌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 缴费标准:参保职工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基本医疗保险费。
3. 医保报销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等。
4. 报销比例:对于符合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比例由相关政策决定。
湖北宜昌2021年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住院
参保居民因病住院,须持《社会保险证》或《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下列规定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一)在当地惠民医院(含惠民窗口,下同)、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其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参保居民在上述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享受惠民医院减免优惠后,医疗保险基金再按上述规定的比例支付,减免和报销之和不得低于80%。
(二)在当地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宜昌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普通住院费用的报销,与医疗机构等级和医保目录的报销类别有关: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医疗机构报销60%;乙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医疗机构报销50%。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的金额按自然年度核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宜昌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宜昌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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