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工伤保险条例,青海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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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西宁工伤赔偿标准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你需要了解更详细的赔偿标准,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查询。
青海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细则?
工伤九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金额: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
青海工伤十级伤残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七点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七点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金。
青海省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青海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这些规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5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5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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